项目概况
中山市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内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202101-RMYY-H006
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2台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 项目内容:
包组一:磁疗康复仪(1台)
包组二:电子鼻咽喉镜(1台)
备注:本次招标同一报价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以上包组的报价,报价人应对所投包组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所投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不同包组可兼中兼得。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
3.2. 各包组采购预算(上限价):
包组一: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上限价)(元) |
1 | 磁疗康复仪 | 1台 | ¥360000.00 |
包组二: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上限价)(元) |
1 | 电子鼻咽喉镜 | 1台 | ¥340000.00 |
3.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至中山市人民医院,合格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报价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报价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中介代理将筛查结果与评标公示一并报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纪检部门,并抄送中山市人民医院纪检部门;
3. 报价人最少具备一个以下相关资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照需在有效期内,提供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5. 报价人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7. 报价人必须出具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未受过处罚(加盖公章)证明(提供《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报价人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9. 报价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参与投标并成功领购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1 年 01 月 20日至 2021 年 01 月 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
3.方式:现场购买、邮件购买(邮箱:zhilinzb@163.com),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邮件购买请将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4.售价(元):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1 年 02 月 01 日 15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 时间: 2021 年 02 月 0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 号);
1.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5.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6.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7.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包组一:¥7000.00元(柒仟元整),包组二:¥6000.00元(陆仟元整)。建议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日期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达以下账号,并在汇款备注栏上标注所款项的简要用途(如下图所例):
收取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 |
收款人: |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 |
账号: | 2011021719200123669 |
备注用途: | 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包组: ) |
金额: | 7000元(包组一)/6000元(包组二) |
3.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转账时请在汇款备注栏上标注所参与项目的简要用途(如下图所例):
收取购买磋商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
收款人: |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山五路支行 |
账号: | 695172408489 |
备注用途: | 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费(包组: ) |
金额: | 300元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2号
联系方式:0760-88824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
联系方式:0760-8888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760-88889687
发布人: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