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市三角医院陪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202108-SJYY-F003
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医院陪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无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中山市三角医院陪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标的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服务区域:ICU、普通病区、门诊、急诊等病区;目前医院病床数量250张。
2. 护工服务模式:外包。
3. 陪护服务方式:由病人(或家属)根据自身情况向中标人提出陪护需求,中标人须严格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向病人(或家属)进行收费,服务过程须接受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监督。
4. 陪护人员招聘、培训及考核:服务人员招聘由中标人负责组织,是否录用由中标人确定;服务人员录用后需要完成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中标人方可安排其提供陪护服务工作,陪护人员的考核及录用权归中标人所有。
5. 投标人一旦中标,派驻本项目的人员至少设置以下人员:
5.1 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名、财务、人资及培训部1-2人;
5.2 三级陪护:按病区配置,25人以上配备2名,25人以下配备1名,夜班在岗人数须≥2名;
5.3 一二级陪护:按病区需求配置;
5.4 具体陪护人员数量以满足采购人陪护服务需求为准。
6. 投标人拟派驻的陪护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6.1 具有小学以上学历(含小学);
6.2 所有新进员工年龄须≤55周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3 所有新进员工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病史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
6.4 所有新进员工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6.5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荣誉感和奉献精神;
6.6 特殊岗位具有相关资质操作资格。
7. 中标人不得使用采购人名义,禁止虚假宣传。中标人在使用印章、标识标牌、各类宣传资料等方面不得使用采购人名义,不得向患者或其家属声称其与采购人存在直属、代理关系,以误导患者及其家属。同时,陪护人员着装配饰需与采购人工作人员显著区分,以免使患者或其家属产生混淆。
8. 采购人对中标人的陪护服务实施备案管理。对陪护服务公司规章、组织架构、工作和管理制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信息、授权文书等事项进行备案管理。同时,中标人须提供陪护人员的资质、身份信息、健康合格证明、培训情况、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盖章版复印件交采购人进行备案审查。
9. 投标人须每月上交采购人资源占用使用费、协助管理费、水费、电费1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报价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报价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2.3. 报价人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2.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2.5. 报价人必须出具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未受过处罚(加盖公章)证明(提供《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报价人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3.报价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参与投标并成功领购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
3.方式:现场购买、邮件购买(邮箱:zhilinzb@163.com),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邮件购买请将扫描件和采购文件登记表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4.售价(元):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0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 时间: 2021年8月30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5000.00元(伍仟元整)。建议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日期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达以下账号,并在汇款备注栏上标注所款项的简要用途(如下图所例):
收取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 |
收款人: |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 |
账号: | 2011021719200123669 |
备注用途: | 三角医院陪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磋商保证金 |
金额: | 5000元 |
2.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转账时请在汇款备注栏上标注所参与项目的简要用途(如下图所例):
收取购买磋商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
收款人: |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山五路支行 |
账号: | 695172408489 |
备注用途: | 三角医院陪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采购文件费 |
金额: | 300元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三角医院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号之一
联系方式:0760-23389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
联系方式:0760-8888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采购单位)、许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60-23389856、0760-88889687/17707606638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