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市人民医院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202404-RMYY-H050
2.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70000.00(元)
5.合同履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6.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9.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1 | 超声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7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②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财务报表至少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以单位上一年度经济数据自行判定是否属于工业的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小微类型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请拟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附件1《2017国民经济分类》自行确定单位主营业务行业归属(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4)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其所属行业必须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名称:工业)一致; 5)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如实填写,此项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项,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供应商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在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3)投标人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投标人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其中一项有效的许可证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参与投标并成功领购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
方式:现场购买、邮件购买(邮箱:zlzb@zhilin-gd.com),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便获取开票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附件《投标企业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公章),邮件购买请将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21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之一(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粤财采购〔2022〕10号)。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转账时请在汇款备注栏上标注所参与项目的简要用途(如下表所示):
收取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
收款人: |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山五路支行 |
账号: | 695172408489 |
备注用途: | 中山市人民医院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费 |
金额: | 500元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之一
咨询电话:0760-88889687 邮箱地址:zlzb@zhilin-gd.com
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之一(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现场完成纸质签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孙文东路2号
联系方式:0760-88824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
联系方式:0760-8888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采购单位)、刘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760-88824241、0760-88889687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公示稿)中山市人民医院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投标企业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中山市人民医院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 代理委托协议.pdf
附件1《2017国民经济分类》.pdf
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pdf